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制定意义
出台《措施》后,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主要内容
《措施》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从扶持企业发展、强化政务服务、支持购房需求等3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针对性措施。
(一)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共6条:
1.降低企业成本。通过竞买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方式、“一项目一策”研究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问题、优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教育配套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和开发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增强企业信心。
2.支持盘活房地产用地。科学划定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区域和开展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商住比,有助于盘活存量用地,提升城市品质,同时也利于控制非住宅商品房存量的现状。城市更新项目可将返还实物房源(安置房源)纳入土地出让方案,综合考虑土地出让底价,可降低拆迁安置成本。
3.推行“拿地即开工”。落实“净地”出让要求,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顺利开工建设,避免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土地有关矛盾问题,推动房地产存量国有土地和新增房地产闲置国有土地盘活利用,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4.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依法通过规划调整,适当降低商住配比或改变性质用途开发建设,帮助企业盘活闲置商业用地,改善非住宅商品房存量较大、去化较慢的情况。
5.优化规划指标。单独核算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所需配建的地上配电室等附属配套设施的技术指标,能降低配建成本。具体技术规定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
6.妥善处置“问题楼盘”。“问题楼盘”项目化解处置难度大,需通过调整规划化解处置的,支持按规定进行规划调整,及时妥善处置,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遗留问题,保障购房人权益。
(二)强化政务服务方面共3条:
1.提高项目审验服务效率。依法依规实行项目分段审批、建设、验收。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推进项目尽快开工。积极培育施工图技术校核社会化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企业,提高审图效率。
2.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精准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助力优质房地产企业发展,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支持项目建设。
3.强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压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办事时间至1个工作日,提高办事效率。分宗办理土地权属,解决分期实施项目土地合宗问题。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前指导企业收集完善登记材料,推行企业在交房的同时将不动产权证书交付购房者。
(三)支持购房需求方面共5条:
1.推动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联动。此条措施可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一是落实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将建立二手房交易平台,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和市场消费。三是落实“带押过户”政策。四是鼓励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
2.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22年以来已相继出台相关支持措施,在本措施中进行汇总,为购房业主提供合理信贷支持,鼓励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具体政策解读可在“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查询。
3.加大商业贷款支持力度。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推动“认房不认贷”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的政策落实,降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降低购房成本,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取消按揭贷款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对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金融机构予以支持,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4.支持避暑休闲和康养度假房地产发展。外省户籍购房人员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和与我市职工同等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部门建立避暑康养地产项目服务管理机制,支持合理配套相关设施,降低购房人居住生活成本。加大项目对外推介,促进避暑休闲和康养度假房地产项目消费健康发展。
5.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通过开展房交会、支持群众进城购房等渠道,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满足各类商品房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商品房需求。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