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起步很早,但要走的路也还很远。
17日上午,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会上,省委书记易炼红提出,加快从具体事的解决到治理创新的全面升级,积极推进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增强法治保障力。这锚定了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新方向。
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推进?法治保障力又该如何增强?值得我们深思。
一
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结案率达到96.15%;诉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率达99.2%;受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92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62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5%、164%;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超年度目标1倍多,达54.42%……这是今年一季度以来浙江各责任单位晒出的成绩单,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浙江走在驰而不息的路上。《习近平浙江足迹》记载了一则故事,从中就能看出浙江探索建设“法治浙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早在2003年,合作社现象在全国还不普遍,不具备统一立法条件,这就让很多已经成立的合作社在实际工作中四处碰壁。当时临海市成立了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原以为统一生产、经营、销售之后,大家的收入可以随之提高。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是“民间社团组织”,不能签订合同、不能贷款,发展受限。
为合作社立法,浙江能不能先行一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多次与省人大的同志交流,指出要为发展创造一个必备的法制环境。2004年11月1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获得通过,成为我国大陆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
由此,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顺利登记,还向银行贷了款,注册了商标。最高峰时,年产值达到4.5亿元。
浙江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可见一斑。对从法制层面保障发展,浙江已形成了一套独到的经验。首要是立法不在多,而在于管用。比如针对市场经济较活跃的现象,浙江制定了《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针对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制定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2003年,浙江省委作出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中,法治建设就被列为优化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法治浙江提出17年来,良法善治成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重要的支撑,法治浙江建设积累起丰富经验,打下了深厚基础,“一号改革工程”再回首、再出发,就有了更坚实的底气。
3月21日,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七星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物流企业进行走访 图源:潮新闻
二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水和土壤,是企业扎根发芽、茁壮成长不可或缺的“养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企业对土地、人力、资本等要素的需求可能比对法治环境的需求更迫切,但为什么会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论断?
结合这些年浙江的经验做法,笔者想到三个关键词。
其一,保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等论述,大大提振了民营经济和企业家的信心。经济活动必须有“游戏规则”,没有规则的“游戏”,最终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丛林法则”主导下的野蛮生态。
只有在公平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中,企业才能放心去飞、勇敢去追。近年来,浙江在市场准入、监管服务、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厚植法治营商沃土,使企业得以轻装上阵“拼经济”。
其二,承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是用法律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宣示”,让投资者看得清、稳预期、有信心来到浙江大展拳脚、施展抱负。比如,当“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细化落地为完善统一的民营经济法律规范体系,企业家就能进一步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当前,浙江的营商环境满意度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调查中居全国首位,其中法治环境在“五大环境”中蝉联榜首。未来,随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深入推进,更多美好预期还将稳稳落地。
其三,托举。立法是提振经济发展信心的“压舱石”,将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上“定心丸”、送上“雪中碳”。2020年1月16日,浙江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创制性法规。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重点针对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融资促进、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解决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体制机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制约等问题,为企业解决爬坡过坎中的实际困难,成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办成”大事的重要法制保障。
三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刹歪风、疗“沉疴”、立新规,这些都是升级营商环境、擦亮法治底色的“修炼手册”。说到底,一个地方有没有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就是要看人们有没有来这里生活居住、投资兴业的“冲动”。
那么,浙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阶升级,路在何方?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破题。
先说“硬支撑”。法治化营商环境最能聚人聚财。立法就是要创造真正的营商“硬环境”,不是为了一时之需而“装装样子”,而是要将营商环境优化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成为一种“硬指标”“硬条件”“硬要求”,从而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创新动能。
虽然此前浙江已经有了不少先行探索,但当下不少企业正面临全球产业链重构、现金流不足、订单流失、人工紧张、两头挤压导致利润率下降等多重困难叠加。制度性的立法支撑,仍需持续迭代、与时俱进。因此,加快推进《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加强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法治环境建设,多一些固化改革成果的特色性立法,多一些聚焦新兴领域的前瞻性立法,让“失重感”强烈的企业预期更稳、信心更足、活力更强,就显得尤为迫切。
当然,支持关心企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可以越俎代庖,而是要放开“看不见的手”,用好“看得见的手”,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定海神针”作用,以营商环境的“优”为市场经济的“进”保驾护航。
再说“严法度”。“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没有严格执法,就没有法治政府,也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一方面,要设好“红绿灯”,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让企业提前明白“哪些事可以干,哪些事不能干”。另一方面,打好“惩戒牌”,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有钱任性”,纠治“野蛮生长”。包容审慎执法要做到“温柔且坚定”,但决不搞所谓的“法外施恩”,该惩戒的惩戒、该力挺的力挺,光明磊落地站在事实真相的一边,旗帜鲜明地站在公众利益的一边。
监管也好,执法也罢,其出发点都应该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的工作格局,等等,都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让企业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最后说“润人心”。其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和代言人。以法治为营商环境“护道”,一个正向效应就是法润人心,让更多人从内心深处守法尊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法治信仰、法治文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成风化俗。
实践证明,有全民守法的法治基础,才可能有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正如新加坡常年位居全球营商环境前列,“秘笈宝典”之一就是人人守法、事事尊法。“亲”“清”风来天地新,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破除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潜规则”,让靠制度不靠人情、靠法治不靠关系成为常态,当成为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内心坚守和行为准则。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保障,不可能一劳永逸,还需要再接再厉。期待浙江练就更多法治领域的“独门绝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