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35kV电缆终端头、110kV电缆头、接地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4号线北段(小街站-河北大街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9】4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系统设备1标项目部、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系统设备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35kV电缆终端头和110kV电缆头、接地箱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北起北辰区小街,南至红桥区河北大街。沿线经过北辰区、河北区、红桥区3个行政区。正线全长约22km,设17座车站,均为地下站,设小街停车场和1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接入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华苑综合控制中心)。北段工程具体包括:小街停车场,小街站,郎园站,柴楼站,双街站,西赵庄站,延吉道站,北仓站,果园南道站,南仓站,天穆站,柳滩站,白庙站,北洋桥站,西沽公园站,西于庄站,西站站,河北大街站。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35kV电缆终端头、110kV电缆头、接地箱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说明:1、以上数量是概算或用户需求书数量,最终供货以合同订单通知为准;
2、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清单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报价,不得对表内的项目拆分、合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如有)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地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投标人不在地方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主管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3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1.7.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35kV电缆终端头、110kV电缆头、接地箱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1 日至2023年4月 26 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号:EE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4号线北段(小街站-河北大街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9】4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系统设备1标项目部、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系统设备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35kV电缆终端头和110kV电缆头、接地箱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北起北辰区小街,南至红桥区河北大街。沿线经过北辰区、河北区、红桥区3个行政区。正线全长约22km,设17座车站,均为地下站,设小街停车场和1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接入天津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华苑综合控制中心)。北段工程具体包括:小街停车场,小街站,郎园站,柴楼站,双街站,西赵庄站,延吉道站,北仓站,果园南道站,南仓站,天穆站,柳滩站,白庙站,北洋桥站,西沽公园站,西于庄站,西站站,河北大街站。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35kV电缆终端头、110kV电缆头、接地箱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系统1标数量 |
系统2标数量 |
交货时间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标书售价 |
备注 |
1 |
GD-40 |
电缆终端头 |
AC 35kV 1*70mm2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套 |
229 |
117 |
112 |
2023.06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产品检测报告(带有CMA或CNAS标识); (2)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3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一条已开通运营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函; (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代理商须具有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3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一条已开通运营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00(元) |
变电 |
2 |
电缆中间头 |
AC 35kV 1*240mm2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套 |
154 |
12 |
142 |
环网 |
||||
3 |
电缆中间头 |
AC 35kV 1*300mm2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套 |
30 |
30 |
0 |
环网 |
||||
4 |
35kV电力电缆终端(户内冷缩) |
WDZ-YJY22-3x120mm Uo/U=26/35kV配套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套 |
10 |
10 |
0 |
外电主所 |
||||
5 |
GD-41 |
110kV电缆终端 |
与Uo/U=64/110kV 630mm2电缆配套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套 |
18 |
18 |
0 |
2023.06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产品检测报告(带有CMA或CNAS标识);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3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一条已开通运营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函; (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代理商须具有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3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一条已开通运营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出具的运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00.00(元) |
主所(含安装) |
6 |
110kV电缆终端 |
户内GIS式(800mm2)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只 |
18 |
12 |
6 |
外电(含安装) |
||||
7 |
110kV电缆中间绝缘头 |
中间绝缘接头(800mm2)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只 |
153 |
66 |
87 |
外电(含安装) |
||||
8 |
接地箱 |
三线直接接地(含壳体)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台 |
6 |
4 |
2 |
外电(含安装) |
||||
9 |
接地箱 |
六线直接接地(含壳体)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台 |
9 |
4 |
5 |
外电(含安装) |
||||
10 |
接地箱 |
直接接地和保护接地二合一(含壳体)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台 |
18 |
6 |
12 |
外电(含安装) |
||||
11 |
接地箱 |
交叉互联接地(含壳体)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
台 |
24 |
12 |
12 |
外电(含安装) |
2、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清单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报价,不得对表内的项目拆分、合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如有)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地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投标人不在地方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主管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3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1.7.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PPP项目北段工程35kV电缆终端头、110kV电缆头、接地箱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1 日至2023年4月 26 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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