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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自本站管理员小郭的分享,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室视频监控事件,教室12分钟视频完整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还记得当年的教室门事件吗?已经很久没有发现在网上有这样的事件了,但是今天小编又在网上发现了,这次事件发生在黑龙江科技大学,以前都是他们在吃瓜,现在全国网民也在吃着瓜看他们,虽然,这样的事件是不好的,对学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些学生已经是18岁的能负担起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了,敢这样做就要做好被大看吃瓜的准备,在学校就应该要以学业为重,当年小编也是这样过来的,所以下面接着看吧!

我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很热,现在人们变得不安了;目前,这张照片已经在学生和各个群体中广泛流传。什么时候发生的?从监控上的时间来看是发生在2021年5月16日下午14点左右的,监控还是自动跟踪拍摄,会旋转的那种“摄像头会转圈就算了,你还会放大,会放大就算了,你还这般清晰!”

不得不说这个摄像头既清晰,且牛逼!

从视频可以看到,摄像头那端的录制者在低声讨论什么,可见当时在场的不止一个人,而且摄像头被调整了位置,对准了两位当事人,并拉近了距离。可见摄像头完全被录制者控制了,他们是故意拍摄下来的,也是故意传播。

另有小道消息讲,被曝光教室视频中的小女孩受不了压力“自杀”了,目前没有确切新闻发出,但这也给各位看客和传播者敲响了警钟——仅作参考:

不过很快就有人辟谣了,女生没有跳楼。救护车拉走的是低血糖,希望这个事情大家不要传了,不要真的酿成悲剧。

监控对犯罪分子有威慑和警示的作用,事后追踪线索,为安检侦破提供证据。同时也给一些人做错了事带来困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希望这对男女学生吸取教训,不要一错再错,保护好自己。

瓜友们理性吃瓜,请勿传播视频,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想想这让人“防不胜防”的偷拍,电影里的情节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此事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真不知道他俩的后半生,该如何度过。朋友面前抬不起头,亲人也当做丢人的事儿来看,或许背井离乡是他们唯一的出路。笔者在这可以想象的到,当事两名学生在经受这样的刺激后,会不会出现轻生念头?最后给大家普下法,这事不管是偷拍、还是传播淫秽视频,都是违法。如果发现被偷拍了怎么办?使用针孔设备窃听、窃照他人隐私是确定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旦发现偷拍,要立即取证、联系场所负责人,并报警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学校在此次事件中,不应该负起责任吗?

当然,学校也有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义务,学校若未积极履行这些摄像头的安装与管理义务、甚至放任这种风险发在公共场所,同样也应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偷拍的视频在网上非法买卖、传播的,随意买卖、传播,违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延伸阅读:

黑龙江科技大学(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共同建设,入选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学科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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