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视频业务“套娃式”的收费方式被不少网友诟病。打开电脑或者电视机,这个剧的版权属于这个应用,那个综艺的版权属于那个应用,买不遍全网会员,看什么都受限;有时就算买了会员也无法真正“去广告”,因为影视节目的广告已经“内嵌”“贴片”;不同等级会员待遇不同,有时候你能看免费大片,但是没有高清4K权限,有时候你想看热门影片,还得单独付费购买;要是手机端电脑端有免费观看的影视资源,想投屏到电视上观看,那还得单独付费,不然或者清晰度受限,或者播放不够流畅,总之不能让人轻易享受、自由观赏……
不难想象,受困于“套娃式”收费的观众会不断寻找新办法来突破越建越高的付费藩篱;而平台方也会不断开发出新的“限制规则”,找到大众意想不到的收费点。“套娃”套到最后,被套住的势必是整个行业,商人所津津乐道的、对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培养”或许会有所成效,只是开花、结果与收获未必停留在当初播种的那片土地上而已。
与互联网相关的很多商业模式,都有这种一鱼多吃、竭泽而渔的疯狂属性。这或与互联网科技更新换代速度快、互联网企业生命周期短相关。但百年老字号不是这样建立的,人们所熟悉的消费行为也不是这样完成的。
当科技带来门槛、当科技成为壁垒、当科技演变成商人不择手段的工具,科技是否还在践行为人服务的初衷和本质属性?能够打破套娃付费套路的,同样是科技。5G时代指明了万物互联的道路,想要打通互联的渠道,就必须降低门槛,设立统一的标准,规范商业化行为,才能构建出面向未来时代的、可持续的新生活方式。
网络技术帮助人们享受到信息获取、教育提升的便利,当越来越多的人掌握网络技术知识、了解经济运行规律、熟稔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有效督促网络商业平台自律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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